Dressage馬場馬術

馬場馬術比賽,是由選手騎著馬在標準的場地中,按照事先指定的課目,做出課目中規定的動作與路線,由在場邊的三或五位裁判,位處於不同的觀察角度,按照選手與馬的整體表現評分,由得分較高者優勝。比賽時由各個選手輪流進場演出,只比一場,幾位裁判評分的總分百分比為選手成績。

場 地
標準的馬場馬術場場地大小為 60米 X 20米。在最初級的比賽有時會用 40米 X 20米的場地。場地周圍有許多以英文字母標示的位置點,場地中央線也有一些位置點但沒有標示。

評分
一個馬場馬術的課目,約有十多至二十多種(制度專區中備有國內舉辦賽事之課目以供參考),每個項目滿分十分,有些被列為該課目重點動作之項目還加倍計分;再加上步調、前進氣勢、服從性與騎手的騎坐等四項綜合評分,每一項也是十分但都加倍計分,加起來就是一個課目的總分。騎手的得分除以該課目的總分,就是百分比得分。


每一個項目的評分,裁判先依據騎手及馬匹的表現按下列原則給分。

非常出色 Excellent
非常好 Very Good
很好 Good
相當好 Fairly Good
滿意 Satisfactory
可接受 Sufficient
不足 Insufficient
有點差 Fairly Bad
差 Bad
非常差 Very Bad
沒有執行 Not Executed

騎乘訓練八大要素:韻律、柔軟、受銜、彈發、真直
雖然裁判的給分是趨向於主觀,但亦有其專業原則之觀點。依循等,這些基本的要求如果都有做到,分數至少在中間或中上(5分或5分以上),如果連這些基本的都做不到,分數就不會高(5分以下)。如果想要拿到非常高分,就一定要做到透過、收縮與自我承載。每一個項目先按照這些要素給一個分數,然後再看該項目動作的正確性,如果動作有主要缺失(馬頭不穩定、馬頭位置錯誤、移行不流暢、圖形不整等)就酌情扣分,若是有次要缺失(失蹄、馬被嚇到等)就可能會繼續扣分,而得到該項的分數。
最後,除了各項動作的評分之外,還有四項綜合評分,分別是步調(自由及規律)、前進氣勢(前進意願、步調輕快、背部柔軟)、服從性(注意力及信心、韻律、輕快、受銜)、騎手之騎坐(正確及有效之扶助)。每一項都以滿分十分來評分,但是要乘以係數二,加倍計分。
馬場馬術的最高境界是自由演譯(freestyle)項目。這個項目,騎手可以自行設計一套及具有個人風格的路線,搭配個人喜好的適當配樂,順序或是動作出現次數不論,只要路線中含有該等級所要求的所有動作即可。而自由演譯中也多了藝術評分的部份,裁判得針對騎手對音樂的詮釋、音樂的挑選以及編舞等表現作出額外的評分。

Jumping障礙超越

障礙超越的比賽,是由選手騎著馬,按照路線圖逐一跳躍場中的障礙,以扣點最少者為優勝。
按照國際馬協(FEI)的障礙超越比賽規則,有兩種扣點計分制度,分別稱為表A與表C,在台灣大都使用表A規則。
表A的扣點規則有:踢掉一道障礙扣四點、第一次不服從 (拒跳、逃避、路線重複等) 扣四點、第二次不服從淘汰,至於落馬則是直接淘汰;使用時間超過每四秒扣一點(未滿四秒以四秒計)…等。所謂使用時間,是指馬頭通過第一道障礙之前的起點開始,到通過最後一道障礙之後的終點為止。不服從時如果撞倒障礙,裁判搖鈴暫停比賽,除了不服從扣四點之外,時間加四秒。
通常一場比賽每個選手要跳兩回合,由所有的選手輪流進場跳完第一回合後,再由沒有被淘汰或合乎資格的選手輪流再跳一回合,成績以兩回合總扣點計算。有兩個選手的總扣點成績相同時,在初級的比賽是以第二回合的使用時間較少者為優勝,在高級的比賽則再加賽一回合,俗稱Jump-off。加賽時扣點成績再相同,則以加賽時的使用時間較少者為優勝。

場 地
障礙超越的比賽場地並無標準的規格,只要擺得下十多道障礙,並有合理的迴轉空間即可。一般而言,場地大小約在 35米 X 60米、45米 X 70米至 70米 X 90米之間均可。在場地中,有計劃的擺設十多道各種類型的障礙,每道障礙的方位,障礙與障礙之間的距離,都是經過精心設計的,目的就是要考驗騎手與馬匹的能力。

等 級
國內現行舉辦比賽所分之等級及障礙設置如下:

級別

障礙數

縱深(公分)

速度(公尺)

60公分

9

50-70

325公尺/分

80公分

9

70-90

325公尺/分

100公分

10

90-110

325公尺/分

110公分

10

100-120

350公尺/分

120公分

11

110-130

350公尺/分

130公分

11

120-140

350公尺/分

140公分

11

130-150

350公尺/分

150公分

11

140-160

350公尺/分

路線圖
障礙超越比賽的路線圖,每次比賽都不一樣,且不事先公佈,只在比賽開始幾小時前公佈。場地準備好以後,人員與馬匹都不允許進去練習,只會在比賽開始前一段時間,宣佈開放讓選手進去步行勘查場地。選手必須在公佈路線圖之後,馬上熟記在腦海中,並利用場地勘查時,實地感覺障礙與障礙之間的距離與方位,接著便立刻要下場比賽。

Eventing三日賽

三日賽可說是一項以速度及耐力皆須具備的馬術運動項目。三日賽一共包含了三種不同的項目,馬場馬術、障礙超越以及越野障礙賽,比賽是以三項比賽之成績加總,以總罰分最少之人馬組合為優勝,因此,參賽之騎手與馬匹不但要具備有障礙超越所需的爆發力以及勇氣,更須兼具馬場馬術力與美的優雅。
在三日賽中,除了馬場馬術及障礙超越外,尚有另一門驚險刺激的項目 – 越野障礙賽,參賽的騎手與馬匹必須一一克服利用地形或是自然障礙物搭配結合的固定障礙物,如跳躍山丘、沙溝…等,這些障礙物依據比賽等級而有不同,通常依天然地形設計的障礙不是單純的以障礙的高度或寬度作為考驗的重點,其外型上宏偉氣勢的外觀,是考驗騎手與馬匹勇氣的重點要素。可說是考驗人馬在體力、技巧、膽量等多方位技能配合的完美考題。
越野障礙賽的扣分僅發生在馬匹拒跳及落馬時,與障礙超越不同的是,障礙物被踢落或是掉杆對分數並不會有直接的影響。主要是比較騎手所使用的時間,當騎手所使用的時間超過了規定的時間時,會依比例而有所扣分。

Endurance耐力賽
FEI的最高指導原則即為以馬匹福祉為主要目標,在遵行這樣的目標下,耐力賽就像是一場支配、安排與管理的考驗,騎手必須要在人馬皆可負荷的運動量之下,以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一定距離的比賽。其比賽距離依照不同的等級難度從20英哩到100英哩不等,而每場賽事的路線也可以依據每位騎手的喜好去選擇不同地勢的路線,當然,難易度及距離也就會因而有所不同。
而為了保障馬匹的健康與安全,每固定相距一段距離都會設有檢查站或是獸醫門,用以檢查馬匹的體力情形、腿腳的健康狀況、心跳…等,以隨時追蹤馬匹參賽中的健康情形。

Para-equestrian帕拉馬術(殘障者馬術)
一個人的殘疾不應該妨礙到他參加比賽的機會是帕拉馬術運動的理念!!

歷 史
帕拉馬術的比賽項目分為馬場馬術及馬車駕駛。1970年代於英國及斯堪地那維亞開始舉辦身心障礙者馬場馬術比賽;1987年瑞典舉辦了第一屆馬場馬術世界競標賽。而帕拉奧運委員會(IPC) 於1991年開始承認帕拉馬術這項比賽而指定帕拉奧運馬術委員會(IPEC)負責推廣肢體障礙者馬術運動及舉辦比賽。首次的帕拉馬術馬場馬術項目出現於1996年的亞特蘭大帕拉奧運會上;帕拉馬術的馬車駕駛項目則首次出現於2006年的第五屆世界競標賽。
2006年,帕拉馬術的推廣這是的從IPEC轉入FEI,這也是馬術運動的必然歸屬。帕拉馬術成為了FEI的第八項運動項目,而FEI也變成首個同時管理一般選手及殘障選手的國際運動單項協會。

體位分級
由於殘障有程度之分,因此,為了公平起見,帕拉馬場馬術將選手分為五個體位等級,分別是 Grade 1a、Grade 1b、 Grade 2、Grade 3、Grade 4;駕駛馬車的選手則分為 Grade 1、Grade 2兩種等級。一級是殘障程度最嚴重的選手,四級則是最輕的。參加國際比賽之前,每位選手必須要經由兩位不同國籍分級師做檢定,判定期體位等級,而合格的分級師名單都會公佈在FEI的網站上,以供大家中開查詢。重要的賽會現場都會有分級師駐場監督考核,以便選手能夠當場接受檢定。檢定之後,選手會拿到一張帕拉馬術的身分證,上面會註明他被允許使用哪一些輔具,如:兩個馬鞭、特殊韁繩、特殊馬鞍…等等。殘障馬術選手要參加一般馬場馬術比賽時也要把這張身分證拿給裁判看,才能夠使用這些輔具。

路 線
在馬場馬術方面,每一個等級都有七個路線,從簡單的到難度很高的及「自由演藝」。路線的設計在人馬的考驗上主要是測試人的能力;圖形設計則著重於美觀及流暢。帕拉馬術的路線相較於一般選手比賽路線的安排上擁有較多的慢步,因為肢體障礙者騎快步及跑步時較容易疲倦。整個路線會含有許多的移行及圖形來測試騎士的騎術及正確度。帕拉馬術的裁判要評分馬的步伐、服從性以及騎手的技術、正確性和儀態。

 

資料提供: 感謝 馬術&馬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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